第十三講
一.圖13-7銷貨發票資料表假設每筆銷貨只賣出一種商品若一張銷貨發票可能出現兩種以上的商品,則圖13-7的銷貨資料庫應該如何修改,才能處理這種交易?
答:若一張銷貨發票可能出現兩種以上的商品,則銷貨資料表與存貨資料表之間會具有多對多(M:M)的關係,亦即一種存貨可能會出現在多張銷貨發票,而同一筆銷貨可能會出現多種存貨。在關聯式資料庫架構下,一個多對多的關係必須拆解成兩個一對多(1:M)的關係,才能正常運作而不會違反主要鍵必須是唯一的規範。換言之,我們必須在銷貨資料表與存貨資料表之間增設一個連結資料表,該資料表會同時包含存貨資料表及銷貨資料表的主要鍵,作為對應於這兩個資料表主要鍵的外來鍵,並將兩個欄位結合成為一個複合鍵,以作為該連結資料表的主要鍵。
二.請問物件導向資料庫模式與關聯鍵資料庫模式有何主要的差別?你認為那些行業比較適合採用物件導向資料庫?為什麼?
答:物件導向資料庫模式與關聯鍵資料庫模式的主要差別在於前者是以物件為基礎。物件是指一組預先設計及測試完成的程式碼,用來代表一定的個體及相關的程序。此種結合資料及使用資料的方法於同一物件的方式稱為封裝。物件導向資料庫採用階層式的架構,除了最底層的物件之外,其他的層級代表不同的物件類別,較低層的物件類別會繼承其上端所有物件類別的一般特性,所以每一物件類別只需要定義該類別獨有的特性或規則即可。因此,物件導向資料庫的新綱要可以快速設計完成,提升資料庫設計與維護的效率。
物件可以同時容納不同類型的資料型態與有關的方法,並可表達階層式的架構,使得物件導向DBMS相當適合於表現空間性的關係,例如電話公司的通訊網路、電腦硬體廠商有關電腦設備架構的規劃與設計。
第十四講
一.公用資料庫有逐漸流行的趨勢。使用者透過資料通訊系統,可以自公用資料庫迅速擷取所需的資料。因此,有人認為公共資料庫與資料通訊系統會在未來取代書本及圖書館。你同意這種看法嗎?為甚麼?
答:一般而言,書本及圖書館的電子化是無法避免的趨勢,雖然電子書仍處於萌芽的階段(成本較高、流通性不大),但電子化圖書館已逐漸成形。例如大多數的圖書館都已訂閱光碟資料庫(包含期刊、報章等),以克服紙本書籍儲存空間不足與無法長久保存的缺點。再者,使用者大多已習慣利用網際網路擷取存放於公共資料庫的資料。因此,我認為在可預見的未來,公共資料庫與資料通訊系統至少會取代傳統的書本及圖書館的部分功能。
二.本講次提到許多企業逐漸採用電子郵件取代書面通知。你認為電子郵件的應用會對企業產生何種影響?企業准許員工利用遠端存取設備接收電子郵件,可以帶來何種好處?資料通訊系統的採用會帶來那些潛在的問題?此外,許多機構的電子郵件伺服器逐漸受到垃圾電子郵件氾濫的困擾。你認為這些機構應該如何因應此種問題?
答:電子郵件的使用會提高企業的通訊效率與時效,降低資訊傳送成本。企業准許員工利用遠端存取設備接收電子郵件,可以讓員工隨時掌握業務及相關訊息,把握處理時效。企業採用資料通訊系統的潛在問題包括:敏感性資料經由電子郵件外洩、員工花費過多時間處理電子郵件,影響其生產力、電腦病毒或電腦駭客經由電子郵件系統入侵企業資訊系統等。因此,企業必須訂定明確的電子郵件政策,要求員工熟知及遵循。此外,企業應採用有效的電子郵件管理系統以及防火牆,以確保電子郵件系統及後端資訊系統的穩定與安全。垃圾電子郵件已成為許多機構電子郵件伺服器一大負擔。為了因應此種問題,有些機構安裝特定的郵件辨識軟體,以過濾或標示可能的垃圾電子郵件,協助使用者快速刪除這些惱人的郵件。此外,有些電子郵件軟體提供拒收特定來源郵件的功能,有助於防堵垃圾郵件。美國政府也已通過有關的法令,電子廣告郵件(或垃圾郵件)者若對於已表明不願繼續接信之收信人繼續發信,則可能遭受罰金或更重的處罰。
第十五講
一.最近不少媒體報導「雲端運算」是未來資料處理的趨勢。請問你是否知道什麼是雲端運算?雲端運算對於個人及企業的重要性是否不同?雲端運算的主要優缺點為何?
答:「雲端運算」係指利用網路進行遠端的運算,使用者不需要實際取得相關的應用軟體、資料庫或其他設施,便可享受遠端運算服務商所提供的資料處理服務。因此,雲端運算的主要基礎在於快速、穩定的網路環境。對於個人而言,雲端運算可以減輕購置及更新電腦軟硬體的負擔。另一方面,雲端運算的概念類似於應用服務供應商的概念,企業可以租用ASP業者提供的應用軟體服務,而省去建置及維護應用系統的時間及成本。因此,其主要優點在於:可以提供較具彈性的應用軟體服務、企業可降低IT投資的金額、使用者端的軟硬體設備可以較為簡化。另外,主要的缺點可能包括:無法確認運算服務供應商的可靠性、必須依賴網路基礎設施的穩定性、不易確認遠端資料庫及應用系統的安全。
第十六講
一.系統策略階段必須確認系統的需求。請問你認為這個階段的作業所花費的時間與成本,應占整個資訊系統發展生命週期的多少比重?為什麼?
答:系統策略階段主要工作包含評估策略性資訊需求、制定策略性系統計畫,以及產生行動方案。系統策略之作用在於將個別的系統專案與企業的策略目標結合。企業開發資訊系統時,應先確認其業務需求與策略。組織的策略性業務需求,可根據其使命、所面臨的競爭壓力,以及目前及未來的市場狀況等等項目衍生出來。資訊系統策略涉及整體系統資源的配置,其涵蓋的期間通常為三到五年。企業制定系統策略時,主要應考量的項目包含:組織的策略性業務需求原有系統狀況以及使用者的意見。關於應占多少比重?實務上並無明確的標準。企業通常透過資訊系統指導委員會參與資訊系統策略的訂定,並督導系統開發過程。企業策略的形成通常受到組織規模、業務複雜度、組織成熟度、產業競爭程度等因素影響,資訊系統策略在於配合及支持企業策略,系統策略形成及修正過程所需時間的長短也會受到上述因素及企業經費與資源的影響,而可能花費不同的時間。
二.就法律可行性而言,請舉兩個例子說明資訊系統的發展可能違反法律規章的情形。
答:資訊系統的開發必須符合相關法令及規章,以免受到主管機關的懲罰,甚至影響企業的存續。資訊系統的發展可能違反法令規章的情形,例如:國內目前禁止賭博,若企業開發賭博性電玩系統或簽賭系統,即使可以出售及獲利,仍可能因為違法而遭到取締及處罰,負責人甚至有刑責。例二:企業的營運必須符合各種法規,例如健保法、勞保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各項稅法等,若開發資訊系統時,未能確認計算各項扣繳金額及資料之正確性,極可能因為漏報或誤報相關之扣繳金額(例如:健保費、勞保費、營業稅、所得稅等)而違反相關法令。